为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7月28日上午,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瑞国主持召开公开4场听证会,就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等4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现场监督并发表听证建议。
听证会上,武瑞国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公开听证的目的、意义及听证会的主要事项。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情节的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后提出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并对承德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项工作保障了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同时,武瑞国检察长也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现场释法和法治教育。他强调,不起诉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也不是逃避了处罚,而是检察机关本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给的一次宝贵的改错机会。告诫每一位犯罪嫌疑人要以案为戒,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悔改承诺。
此次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司法改革精神,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担当作为。下一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