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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武瑞国检察长在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2日上午,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瑞国在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务实稳进、精业提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把牢政治引领新方向,在务实强基中顺势而为。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扛稳政治立检主体责任,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立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35次,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10余次。牢牢把握意识工作主动权,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党组书记“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院领导支部宣讲3次,通过“三会一课”、学习研讨、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10余次,青年理论小组先后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交流活动,迅速掀起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热潮。
二、强化检察使命新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因势而动。坚持能动履职,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法律监督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大局安定和谐。护卫平安承德县建设。积极承担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9件161人,提起公诉223件318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强奸、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27人,起诉88人,依法打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易发多发类犯罪,批捕71人,起诉70人。坚持战疫不松劲、防控不松懈,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案模式,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次,先后组织检察干警1500余人次下沉抗疫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件8人,提起公诉1件21人。依法严惩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积极推进反诈人民战争,从严从快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6人,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追赃挽损100余万元。其中办理的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盗窃案入选省检察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赋能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延伸检察履职,释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依法惩治“洗钱”、金融诈骗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件14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探索+实践+调整”工作模式,与县司法局、税务局等八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高效办理涉企合规案件2件,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加强企业溯源治理。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对2个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开展合规考察,为“带病”企业提供“康复”机会。更好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涉嫌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5人。精准对接企业合规需求,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职务犯罪预防、直播带货法律风险等主题提供益企法律服务10余次,以高度的检察自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森林和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3件,起诉破坏林木、毁坏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1件16人。坚持在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和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合力,督促恢复、保护林地7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公里,清除固体废物60余吨,恢复耕地20.8亩。促进提升溯源治理效能。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2人、不起诉48人,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贯穿刑事办案全过程,认罪认罚适用率90.1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4%,有力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适用“案-件比”办案质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缩减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的环节和办案期限,切实节省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能动履职中乘势而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强司法获得感。保障民生福祉,亮检察“底色”。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7人,办理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2件,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药违法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做好刑事处罚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收缴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金24万余元。向生活困难的贫困边缘户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12人21万元,同比上升30%。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件31人。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窨井、人行盲道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10余个,有效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融入社会治理,添检察“亮色”。以精准履职助推县域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包案制度,稳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5件93人,成功办理的一起院领导上门听证化解十年信访积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并在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展示。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举行公开听证会34次。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采纳率100%,整改率100%。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强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接待律师阅卷180人次。优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9条。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增检察“暖色”。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9件24人,起诉25件28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7件14人,不起诉9件1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扎实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办理率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精神抚慰金6.2万元,该案入选省检察院未检业务集中办理典型案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高效解决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黑校车”等侵犯未成年人利益问题。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74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7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48次,帮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23次。成立“冀望望”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先后有7名检察官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四个乡镇举办主题宣讲四场,受教师生及观众4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调查问卷1000余份。
四、贯彻法律监督新理念,在守正创新中借势而进坚持延伸检察监督触角,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正底线、擦亮忠诚底色。刑事检察监督强中向优。完善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执法机关的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件,对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件次,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3人,追诉漏罪2件。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件1人,不断提升反腐合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90件,其中2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力。牢固树立权利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提请抗诉1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对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合力,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参与法院重大案件临场执行监督2次,畅通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检察监督的联系机制,实现良性互动,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深化。稳步提升行政检察职能,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县法院、司法局共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方机制,采取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17年行政争议和信访案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例,相关信息被《法制日报》《河北法制报》专题报道。疫情期间与县交管部门联合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活动,推动整治大货车、非法营运出租车等疫情防控“盲点”,并被省检察院检察工作专刊刊发。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向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食药安全等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份,均已回复并整改落实。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办理的一起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办理国有资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合作联动对县域内5个英烈保护设施进行常态化巡查走访,助力消除各类隐患。
五、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在固本培优中聚势而强。坚持队伍培塑,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能、夯基础,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党建引领聚合力。不断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检察样本”,精心打造“党建引领铸检魂”特色品牌,被《河北电视台》专题报道,本院第二党支部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开展“讲好红色党课、观看红色电影、诵读红色经典、探寻红色足迹”系列活动5次,专题学习研讨3次。积极构筑新媒体宣传高地,利用“两微一端”累计编发文稿30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平台采用133篇,其中《法制日报》采用1篇、《河北法制报》采用16篇。素质强检挖潜力。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办案110余件,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素能提升。聚焦业务短板,通过“青年干警大讲堂”、“检察官教检察官”、“中检网”培训、理论研讨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20余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实现全员实训全覆盖。选派2名优秀干警参加市检察院“大学习、大研讨、大练兵”研讨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核心业务能力。建立院领导与青年干警业务交流、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案件“回头看”等“教、学、练、战”一体式研学机制,开展业务研讨、案例分析培训6次。干警先后在省检察院平台刊发调研文章5篇,另有一篇调研文章获河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一等奖。从严治检增活力。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做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定期开展纠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二十大维稳安保期间院领导牵头开展联合督察3次,切实加强廉洁性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检务督察,自觉接受县人大对员额检察官开展的履职评议工作,3名履职监督对象称职率100%。筑牢检察办案“生命线”,共开展案件评查4次,完成286件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实逢问必录责任,今年以来共填报97件次。

2023年检察工作部署

2023年,承德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生态承德、经济强县”奋斗主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营造良好检察政治生态。

二是积极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严厉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推动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突出抓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
三是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机制,切实为承德县“三区两基地”建设提供高水平的检察保障。
四是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抓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五是扎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巩固拓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对检察队伍特别是“关键少数”严格监督和管理,扎实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
新的一年,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树牢“赶考”思维、强化“答卷”意识、笃定“为民”追求,用奋勇前进、埋头苦干的勇气和决心,以法治之力继续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承德县场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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