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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普法于行 精彩呈“宪”
时间:2024-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星辰,高悬于法治天空,照亮着国家治理与公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全国第7个“宪法宣传周”暨第11个“12.4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将宪法精神渗透到民众的心田。

活动周期间,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的大楼外别有一番景象。那LED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宪法宣传标语,一行行醒目的文字,像是无声的使者,吸引着过往群众的目光。他们纷纷驻足阅读、学习,原本匆忙的脚步在这里停驻,原本浮躁的心在这里沉静下来。而检察干警们更是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就当下社会备受关注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热点问题向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用这种大众喜闻乐见的知识普及,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不仅如此,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还敏锐地察觉到新媒体平台的巨大传播优势。于是,线上宪法宣传活动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他们通过发布宪法专题文章、宣传图片等方式,将宪法知识以更加丰富多样的形式传播出去。在网络的世界里,这些宪法知识如同插上了翅膀,飞向了更多人的视野,普及了宪法知识,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了法治信仰,大大扩大了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宪法为纲,法治为魂。这简短的话语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宪法就像是一个国家法治大厦的基石,只有基石稳固,大厦才能屹立不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机关要带头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这是他们的使命所在。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它要坚决捍卫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地位。就像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只,必须要有坚定的领航者,党的领导就是检察机关前行的领航者。检察机关持续健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地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底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同时,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履职尽责。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在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它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提供的法治保障就像坚实的后盾,不可或缺。

聚焦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是法治的一个缩影,只有把每一个案件都处理好,才能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公平正义如同阳光,温暖着每一个公民的心。

而且,检察机关要自觉落实宪法明确的接受人民监督法定责任。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检察机关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通过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未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让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当这股法治之风盛行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的生活将会更加幸福美满。

每一个公民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队伍中来。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用宪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伟大的法治时代,让我们与宪法同行,共同书写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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