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市院督导组专职检委张剑一行到承德县检察院督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从重点空间场所防控、一般违法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排及责任包联情况进行了汇报,指出公安机关通过“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重点未成年人进行进一步细化分类,制定个性化包联方案,确保已被包联的未成年人不再涉足违法犯罪。县教体局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排及责任包联、控辍保学、法治进校园三方面进行汇报,提出对存在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其不良行为严重程度设置不同的包联期限,包联期限届满未实施不良行为的将被移出包联范围,以保证学生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状态。

最后,我院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重点汇报了观护帮教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分析了承德县9-10月份未成年人刑事立案情况,指出外地户籍未成年人流窜至承德县作案是致使承德县未成年人刑事立案数“虚高”的主要原因。

市院领导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事关长远,要深刻认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细化推进举措,聚焦痛点难点,凝聚强大合力,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