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清晨,北京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代表来到承德县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严格公正执法、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对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能动办案、有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表示感谢。该公司代表表示,其公司致力于蔬菜种子研发,近年来研发成果屡遭不法侵害。在此次诉讼维权中,承德县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决心与作为,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承德市场的开发与投入力度。
该案发生于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被告人齐某在未取得该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销售京研牌北京新三号结球白菜种子,累计销售金额96120元。被告人刘某在明知齐某生产加工销售的是假冒京研牌北京新三号结球白菜种子的情况下,仍购进62428元该种子,在承德地区销售,销售金额98280元。
承德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案违法销售的侵权产品具有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影响区域大等特点,办案人员加强了对客观证据的审查,结合被告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认定,仔细核对每笔交易,准确认定两被告人的销售金额。同时在办案中注重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促成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侵权公司经济损失47万元。承德县检察院结合案件办理加强综合履职,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行刑街接,完善行政机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