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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承德县检察院大数据赋能 让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无处遁形
时间:2023-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以个案办案推动构建类案监督模型

承德县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货运车辆因超限违法行为同一车辆在同一年度内多次发生被公安交警部门行政处罚,但是超限运输监管部门存在数据盲区、信息数据壁垒,不共享、不对称的问题,导致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涉及“一超四罚”的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因此未能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该问题具有普遍性。监管部门针对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限构建的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管理漏洞。承德县检察院将大数据融入办案,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监管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完善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货运车辆超载违法信息抄告车籍地监管部门。

二、大数据赋能高质效办案

注重数据收集,对涉及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相关数据及时收集,既对互联网公开数据进行有效收集,也对收集监管部门的内部数据进行归纳整理,通过从不同路径收集数据,使得数据来源广泛,为数据筛查比对碰撞打基础,然后进行数据分析。以运输公司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牌号、道路运输证、驾驶人、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处罚时间等作为关键词,在数据模型开展大数据检索。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数据1239条,排查异常信息20条,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份,整改企业2家,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2辆,吊销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3人。

三、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

承德县检察院立足行政检察实际,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积极与检察业务部门加强协作,同时与上级检察机关紧密配合,打造数据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最优模式。利用异地协作,能动履职,依托高检院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优势,强化信息数据及时共享,助力交通安全与运输领域治理现代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

数字检察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原则,破解数据悖论难题,消除行政执法机关数据安全顾虑。承德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拓展外部工作环境,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纠错,共同推进交通安全与道路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属于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汇聚合力,以我管促都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五、充分用好调查核实权

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输出的只是异常数据线索,并不直接等于已查实的监督案件。要使线索最终成案,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对案件线索开展全面、深入、高效的核查,把线索查深查透、把事实查清查明,进而对查清的案件事实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在货车车辆违法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案件监督中,承德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取行政处罚决定,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调取执法卷宗,询问案件当事人等调查核实手段,将案件事实查清,收集固定证据,为精准监督夯实基础。

六、善于运用大数据思维

数字检察是检察业务和技术的融合,数据监督的核心技术是数据的碰撞、筛选、计算,而数据得碰撞、筛选、计算规则需要检察官在日常办案中对个案进行归纳总结,具体工作模式是“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运用思路是“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承德县检察院在开展大货车一超四罚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办案优势、技术部门科技优势,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发现案件线索,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行政执法职能正确发挥,推动和创新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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