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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为案件做“体检”
时间:2023-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过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卷宗的查阅,能感受到承德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重视,体现了司法温度。”6月27日,承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张启龙参加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案件评查活动时如是说。

当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承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始终坚持评查全覆盖,自2018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2000余件,均为合格以上案件。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是对评查形式的新探索,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

评查采用评查人“一带一”组合的形式,评查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目的和标准以及主要案情。人民监督员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

王甲故意伤害案中,王甲与王乙是亲兄弟,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王甲将王乙鼻骨打伤,经鉴定王乙伤情属轻伤二级。办案人积极与双方进行调解,王甲取得了王乙的谅解,并对两家之前的宿怨表示释怀。该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王甲拟作不起诉的听证会,亲哥儿俩也在人民监督员说理下冰释前嫌。

人民监督员王文兴在对该案进行评查时表示,这不仅是办了一个案子,更是修复了两家关系,检察院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出不起诉处理,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案件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敢于接受外部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对检察机关公正、高效履职有重要意义。”承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孟宪礼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肯定。

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办案人员表示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每一起案件高质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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