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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化解17年林权纠纷案
时间:2022-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参加听证会和释法说理工作,使我明白了我的申诉缺乏依据,同时你们又解决了我们家族 十几年的纠纷,我愿意和解,撤回监督申请。”近日,承德县新村子镇某村村民国某带着一面印有“检察服务为人民、依法监督保公正”的锦旗来到了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2005年,林业确权过程中,承德县相关部门将国某一人承包的林权证变更为国某、刘某某、国某某等5人共有的林权证。国某知道后,不服确权登记,多次到当地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信访申诉,虽经多次协调,但矛盾并未化解。2020年9月,国某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承德县法院审理后,因已超过行政起诉期限驳回了国某的起诉。2021 年6月,国某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承德市中院又驳回了再审申请。国某不服,认为承德县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错误,今年初,国某向承德县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检察监督。
受理该案后,承德县检察院针对该案争议时间长、争议各方分歧大、信访隐患突出等特点,组成专门办案组,办案人员调取了市、县两级法院原审卷宗,详细阅卷,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并及时向法院审判人员、代理律师等了解了相关情况,同时走访了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调查核实了林权证办理过程和相关手续,多次到属地乡镇、村实地调查核实,询问知情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办案人员创新办案方式,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等多种途径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数次的沟通和协调后,终于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经调查,争议地块为国某家族自留山,应为家庭成员共有,但办证时办在国某一人名下,重新确权办证后认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国某认为其对赡养老人及家庭作出重大贡献,地块应归其所有,但其他家庭成员不同意。国某与其他争议各方是亲叔侄关系,家族矛盾纠纷日渐加深,国某持续申诉信访,至今已达十七年,既影响家庭和睦,又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并了解到国某已按照新办林权证领取国家公益林补偿款多年,并一直向相关部门信访申诉,现有证据足以证实国某对新办林权证内容应当知悉,其未及时行使诉权,致使诉讼已超诉讼时效,法院驳回起诉不无不当。
办案人员经研究认为,此案如果简单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将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引发系列风险隐患,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考虑到虽然该案是行政诉讼争议,但实质诉求是家庭内部利益分配问题。
厘清案件脉络,找准纠纷根源后,办案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树立了“先扫外围,后集中突破”的指导思想,先分别与各方当事人单独做思想工作,了解内心动态。发现侄子们还是非常尊敬唯一的叔叔,国某也十分顾念亲情,流露出自己年事已高,因养老问题,子女影响及多年积聚的家庭矛盾,申诉也是无奈之举。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了解到各方虽有分歧,但还是向往家庭和睦团结。
通过前期的准备工作,时机日渐成熟,今年7月,县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为当事人建立沟通交流、表达意见的平台,集中突破化解。听证会邀请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监督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交换各方意见、查事实,辨是非。对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了详细解析,从现实和历史的角度分析“一山两证”的由来和效力,理顺逻辑关系,打通“法理”关。各方当事人也畅所欲言,直面关键问题,因涉及家庭多年矛盾,当事人情绪激烈,听证会几度中断,但办案人员灵活掌控听证走向,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听证会进行了5个小时,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下,最终叔侄冰释前嫌,各方当事人同意和解,检察机关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国某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至此一起存在十七年的行政争议纠纷和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家族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检察官在办理存在多年的信访隐患案件中,克服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争议产生的根源,采取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把理说透。从“情、理、法”三个维度,综合发力,从解决家族矛盾入手,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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